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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仪合同(简洁版)

来源:乐天情感
甲方:(委托方) 乙方:(婚庆单位)

新郎: 联系人:

新娘: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委托情况:甲方于 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酒店举行婚礼委托乙方进行主持服务,指定婚礼主持人 _______(半程/全程)主持当天的婚礼庆祝仪式。 服务内容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甲方签订合同时需付订金________元整。余款_________元整于婚礼结束后支付给: □婚礼团队 □婚礼主持人本人。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包括与指定的主持人多沟通,商讨婚礼的流程细节,告知自身对婚礼基调的要求,以及简单的家庭人员状况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负责整场婚礼的主持工作。

2 婚礼前一晚的彩排工作(视情况而定)。

3 婚礼前对所有工作人员的协调与工作安排。(于婚礼前10天左右。)

三、合同权利和义务转让:

1、主持人将于婚礼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如当天由于生病等不可抗原因该主持人不能前来主持的,由该婚庆单位提供同等价位以上的主持人供甲方选择。 如甲方不同意乙方在不可抗力事件下将合同中乙方的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乙方应将甲方支付定金数目再加一倍作为合理的补偿。

2、为维护双方权益,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如期举行婚礼,必须提前2个月告知婚庆公司及主持人,否则定金一律不予退还。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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