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法制史》考点模拟试题及答案每日一练(2016.10.5)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甲、乙、丙、丁共有1套房屋,各占1/4,对共有房屋的管理没有进行约定。甲、乙、丙未经丁同意,以全体共有人的名义将该房屋出租给戊。关于甲、乙、丙上述行为对丁的效力的依据,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有效,出租属于对共有物的管理,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
B.有效,对共有物的处分应当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出租行为较处分为轻,当然可以为之
C.无效,对共有物的出租属于处分,应当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D.有效,出租是以利用的方法增加物的收益,可以视为改良行为,经占共有份额2/3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即可
【司法部答案】B
【考点】按份共有人管理权与利用权的行使
【答案解析】《物权法》第96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此处的“管理”是指实际的利用,对于共有物利用方法的选择并不包括在内。所以,A不应选。在决定共有物的利用方法时,若共有人之间既无约定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如何处理?出租行为不属于处分行为,而属于收益行为,C错误。所谓改良行为,指不变更共有物的性质,而增加其效用或价值的行为,如开垦荒地为果园,重大修缮行为亦包括在内,如修复毁损之旧画。但出租行为难谓改良,D不应选。理论界认为,对于包括出租在内的利用方法选择,类推适用物权法第97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在解释上,适用当然解释,处分行为时三分之二即可,出租较处分为轻,当然可以为之。B正确。
2、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提出,且该对反诉所涉及的案件也享有管辖权
B.反诉中的诉讼请求是的,它不会因为本诉的撤销而撤销
C.反诉如果成立,将产生本诉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的法律后果
D.本诉与反诉的当事人具有同一性,因此,当事人在本诉与反诉中诉讼地位是相同的
【司法部答案】AB
【考点】反诉
【答案解析】反诉须向受理本诉的提出,且受诉对反诉有管辖权,反诉是在本诉进行中提起的,并且要利用本诉的诉讼程序一并进行审理。故A选项说法正确,当选。反诉诉讼请求具有性,反诉提出后,即使本诉的诉讼请求被放弃或撤回,也不影响反诉的存在,仍然要对反诉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或吞并原告提起的诉,使原告的诉讼目的无法全部实现或部分实现,但反诉的成立不会直接产生本诉的诉讼请求被驳回的法律后果。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在反诉中,本诉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发生了转换,本诉的被告成为原告,本诉的原告则成为被告。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3、甲公司签发一张汇票给乙,票面记载金额为10万元,乙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丙,丙取得该汇票后又背书转让给丁,但将汇票的记载金额由10万元变更为20万元。之后,丁又将汇票最终背书转让给戊。其中,乙的背书签章已不能辨别是在记载金额变更之前,还是在变更之后。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
B.乙应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
C.丙应对戊承担20万元的票据责任
D.丁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
【司法部答案】AC
【考点】票据背书
【解析】根据《票据法》第26条, 出票人签发汇票后,即承担保证该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甲是汇票的出票人,签发的票面金额为10万元,应对戊承担10万元的票据责任。所以A选项正确。
第37条 背书人以背书转让汇票后,即承担保证其后手所持汇票承兑和付款的责任。
第14条 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
根据上述法条,本题中乙、丙、丁都是票据背书人,应对最后持票人承担责任。但乙的背书签章已不能辨别是在记载金额变更之前,还是在变更之后,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应对原原记载事项负责,即乙对戊承担10万元票据责任。故B项错误。 丙变造票据金额,丁在变造之后转让,应对变造后的记载事项负责,即丙和丁应对戊承担20万元票据责任。所以C项正确,D项错误。
4、在某公司破产案件中,债权人会议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就若干事项形成决议。该决议所涉下列哪一事项不符合《破产法》的规定?
A.选举8名债权人代表与1名职工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
B.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C.申请更换管理人
D.通过和解协议
【司法部答案】D
【考点】债权人决议的通过
【答案解析】根据《企业破产法》第条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另有规定除外,…”。第97条规定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结合题意,60%超过二分之一,但不到三分之二。所以,和解协议须不能通过,其他可以通过。不符合规定的只有D选项。
5、为开拓市场需要,个人独资企业主曾水决定在某市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委托朋友霍火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关于霍火的权利和义务,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应承担该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
B.可以从事与企业总部相竞争的业务
C.可以将自己的货物直接出卖给分支机构
D.经曾水同意可以分支机构财产为其弟提供抵押担保
【司法部答案】D
【考点】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法律地位及禁止义务
【答案解析】《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4条第三款规定,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所以A项表述错误。
第20条规定,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的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五)擅自以企业财产提供担保;(六)未经投资人同意,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七)未经投资人同意,同本企业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 ”。受托人或被聘用人不是绝对不可以从事上述行为,关键前提是看投资人是否同意。⑴未经投资人同意,不可以;⑵如果投资人同意,则可以。因此B、C错误,D正确。
6、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当事人无权向申请撤诉
B.因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C.当事人可以申请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D.当事人可以申请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司法部答案】C
【考点】诉讼和解
【答案解析】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应予准许。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7、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
B.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
C.当事人从外地到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
D.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
【司法部答案】B
【考点】期间
【答案解析】期间分为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法定期间包括绝对不可变期间和相对不可变期间。法定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任何机构和人员都不得改变,如上诉期间等。相对不可变期间,是指该期间经法律确定后,在通常情况下不可改变,但遇到有关法定事由,可对其依法予以变更,如一审的案件审理期间。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诉讼文书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当事人为进行诉讼行为而产生的在途时间计算在期间内,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不得依职权主动延展期间,故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民事诉讼法》第270条规定,人民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期间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第二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的。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8、下列有关一人公司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国有企业不能设立一人公司
B.一人公司发生人格或财产混同时,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一次足额缴纳
D.一个法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
【司法部答案】BC
【考点】一人公司的设立
【答案解析】根据《公司法》58条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作为法人,可以设立一人公司。A项错误。
根据《公司法》59条第1款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C项正确。
第2款,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法人设立一人有限公司无此,所以D项错误。
根据《公司法》条第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B项正确。
9、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物时,向提出破产申请,且已裁定受理。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
B.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
C.乙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D.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
【司法部答案】BCD
【考点】在途货物取回权、破产债权
【答案解析】根据《破产法》第三十九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结合题意,乙公司暂未取得该货物所有权,卖方甲公司行使取回权,支付全款管理人可请求交付货物。所以,A错,B、C正确。
第30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该批货物运到乙公司后,即属于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乙取得的财产,则该乙欠甲的货款则构成甲公司对乙公司的破产债权。所以选项D正确。
注意:破产债权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第一,须为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而发生的请求权;第二,须为不享受优先受偿的请求权。
10、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裁定驳回起诉的,原告再次起诉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
B.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应当受理
C.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新事实和新理由再次起诉的,一律不予受理
D.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应当受理
【司法部答案】ABD
【考点】起诉与受理
【答案解析】《民诉意见》第142条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应予受理。故A选项说法正确,当选。《民诉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应予受理。故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故C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民诉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故D选项说法正确,当选。
11、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学术论文集,专门收集国内学者公开发表的关于如何认定和处理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有关论文或论文摘要。该论文集收录的论文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其内容选择和编排具有独创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被选编入论文集的论文已经发表,故出版社不需征得论文著作权人的同意
B.该论文集属于学术著作,具有公益性,故出版社不需向论文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C.他人复制该论文集只需征得出版社同意并支付报酬
D.如出版社未经论文著作权人同意而将有关论文收录,出版社对该论文集仍享有著作权
【司法部答案】D
【考点】汇编作品著作权
【答案解析】《著作权法》第14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第32条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尽管被选编入论文集的论文已经发表,但论文集不属于报刊,出版社需要经过论文著作权人的同意,A错误。在法定许可的情形下都需要支付报酬,论文集自然不能例外,B错误。
汇编作品构成双重著作权,每位论文作者享有著作权,汇编作者享有汇编著作权,使用者应当经过双重同意并支付报酬,C错误。
对大多数汇编作品来说,其独创性主要体现在选材、各部分的组织方式上面,因而它往往要透过汇编作品的整体或者其大部分来体现出来。尽管未经论文著作权人同意而将有关论文收录,出版社对该论文集仍享有著作权,但可能需要承担对若干作者的侵权责任,D正确。
12、甲委托乙采购一批电脑,乙受丙诱骗高价采购了一批劣质手机。丙一直以销售劣质手机为业,甲对此知情。关于手机买卖合同,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有权追认
B.甲有权撤销
C.乙有权以甲的名义撤销
D.丙有权撤销
【司法部答案】ABC
【考点】无权代理、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答案解析】《合同法》第48条规定,“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乙的行为超越代理权构成无权代理,甲有权追认,A正确应选。
丙欺诈乙购买劣质手机,属于可撤销可变更的法律行为,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本人自然享有享有撤销权,B应选。
乙从事的是代理行为,在遭受欺诈时有权以本人名义实施撤销,C应选。
丙以销售劣质手机为业,并诱骗乙高价采购,属于恶意第三人,根据合同法第48条,不享有撤销权,D不选。
13、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当事人无权向申请撤诉
B.因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
C.当事人可以申请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
D.当事人可以申请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司法部答案】C
【考点】诉讼和解
【答案解析】因和解而申请撤诉,经审查符合撤诉条件的,人民应予准许。故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故B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故C选项说法正确,当选,D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
14、挂失止付并不是票据丧失后票据权利补救的必经程序,而只是一种暂行性的应急措施,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依法向人民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直接向人民申请公示催告或者提起普通诉讼。所以A、B、C均正确。D项错误。
15、甲公司依据买卖合同,在买受人乙公司尚未付清全部货款的情况下,将货物发运给乙公司。乙公司尚未收到该批货物时,向提出破产申请,且已裁定受理。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已经取得该批货物的所有权
B.甲公司可以取回在运货物
C.乙公司破产管理人在支付全部价款情况下,可以请求甲公司交付货物
D.货物运到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价款债权构成破产债权
【司法部答案】BCD
【考点】在途货物取回权、破产债权
【答案解析】根据《破产法》第三十九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结合题意,乙公司暂未取得该货物所有权,卖方甲公司行使取回权,支付全款管理人可请求交付货物。所以,A错,B、C正确。
第30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该批货物运到乙公司后,即属于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乙取得的财产,则该乙欠甲的货款则构成甲公司对乙公司的破产债权。所以选项D正确。
注意:破产债权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第一,须为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而发生的请求权;第二,须为不享受优先受偿的请求权。
16、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2台专业相机、2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机构构成违约行为
B.甲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
C.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D.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司法部答案】D
【考点】提存的效果
【答案解析】学说认为清偿提存的场合,在提存人与提存部门之间成立保管合同,甲机构工作人员因过失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根据《合同法》第374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甲机构应当构成违约行为,承担赔偿责任,A、B正确。
提存后标的物所有权、孳息和风险全部转移给债权人。但乙另行履行了提存之债之后所有权、孳息和风险又全部转移回乙,故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故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