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天情感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发回重审退诉讼费吗

发回重审退诉讼费吗

来源:乐天情感

法律主观:

按照《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 二审 案件受理费。 1.对于第二审人民发回重审的案件,上诉人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对一、二审人民的全部 诉讼费用 ,由原审根据重审的处理结果,按照收取 诉讼费 的规定标准和办法,确定诉讼费用的负担,并在司法文书中予以注明。对于第二审人民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作出判决后,原先已交上诉案件受理费的当事人再行上诉,应当免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2.案件经 一审 判决后,原、被告都不服,都提起上诉,二审经过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第二审的诉讼费用应当由提起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担。

法律客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九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申请再审,人民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