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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农合生育报销比例

来源:乐天情感

广西新农合生育报销比例为百分之三十。

1、门诊补偿: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大病补偿:

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3、不属报销范围的有:

自行就医、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意外门诊不予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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