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天情感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婚姻纠纷开庭审理的流程有什么?

婚姻纠纷开庭审理的流程有什么?

来源:乐天情感

法律分析:

婚姻纠纷开庭审理的流程: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辩论;

3、相互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应按照原告和被告的顺序征求各方的最终意见;

4、审判长应等待判决。

调查的顺序: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出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检查记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三十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