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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地的条件

来源:乐天情感

1、国家直接将原先的划拨土地出让给原使用人,由原使用人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从而取得土地使用权。

2、原划拨土地使用权人将划拨土地经批准转让给他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这种转让必须符合一定条件:

(1)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规定,报有批准权的审批。

(2)应由土地使用权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按照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作其他处理。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怎么回事?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程序如下:

1、申请:原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持有关材料,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

2、受理和审查: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依据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就申请地块的土地用途等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经审查,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且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地价评估,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额,拟订协议出让方案;

3、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

4、集体确定应缴出让金,拟订出让方案: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调决策机构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出让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并拟订协议出让方案;

5、方案报批,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协议出让方案报市、县审批。协议出让方案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向申请人发出《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

6、公开交易: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当将拟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土地有形市场等场所公开交易,确定受让人和成交价款;

7、签订转让合同:通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款后,转让人应当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

8、办理出让手续:受让人应在达成交易后10日内,持转让合同、原土地使用证、准予转让通知书、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让手续。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协议出让方案、公开交易情况等,依法收回原土地使用权人的划拨决定书,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原土地证书,与受让方签订出让合同。

二、土地永久性转让合法吗

不合法。土地是国有的,转让的只有使用权,而使用权根据土地的使用性质是有不同年限的,不存在永久性转让的。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一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按照的规定,报有批准权的审批。有批准权的准予转让的,除符合本规定第十二条所列的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情形外,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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