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电不需要使用税控盘开票,使用电子服务平台即可。全电式它直接取消了申请流程,纳税人无需再到税务局去申请。电子和纸质都需要使用各种特殊的税务控制设备,而全电已经实现了“去介质化”,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等都不需要。
使用全电具备的优点如下:
1、用票更便捷。数据应用更丰富。便于税务机关进行数据的规范化管理,为向纳税人提供税费申报预填服务奠定数据基础。使用满足个性业务需求。全电破除特定版式要求,增加了XML的数据电文格式便利交付,同时保留PDF、OFD等格式,降低使用成本,提升纳税人用票的便利度和获得感。全电样式根据不同业务进行差异化展示,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个性化服务;
2、入账归档一体化。税务机关将制发电子数据规范、出台电子国家标准,实现全电全流程数字化流转,进一步推进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管理系统开具,具体管理办法由税务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