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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有情形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来源:乐天情感

女方有情形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具体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

4、中止妊娠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不能协议离婚情形:

1、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就只有向起诉要求离婚;

2、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只能由另一方向起诉要求离婚;

3、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不能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解决双方的争议,解除婚姻关系;

4、当事人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处是不受理离婚申请的。1994年2月1日以前就存在的事实婚姻,只能到办理离婚手续,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在一起生活的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不需要到婚姻登记处或办理解除手续,只是双方有财产或子女抚养纠纷的,才可以向起诉解决;

5、双方是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登记结婚的,不论双方能否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综上所述,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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