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税。
如果该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则兼职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应于次月十五日内合并当月两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选择到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退税所需材料:
1、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
2、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复印件一份;
3、退(抵)税款申请表(《企业误交税款退税申请表》)一式四份,退税申请,须注明申请退税原因及申请退税金额;
4、发放工资签收单或银行发放单复印件一份;
5、员工聘用合同复印件一份。因事务所、网站等原因误交税款的,需附上述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
6、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综上所述,兼职人员与多家企业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劳动关系。如果因此约定事项发生纠纷诉至,会以劳务关系争议处理。兼职人员个人赖以完成协议约定、取得报酬的条件,如技术、智力、体力,是在协议约定之前就已经存在了的,不需要为了完成本次约定,专门再去创造、获取、准备。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以下各项所得的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