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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来源:乐天情感

试行

一、护士在进行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诊疗活动等各种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三种患者身份识别的方法,如房床号、姓名、性别等,不得仅以房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查对时请患者亲自告知其姓名和∕或查对“腕带”上姓名等信息。

三、对无法进行身份确认的无名患者,必须佩戴“腕带”,由医护人员为其命名如:无名氏+性别+序号。

四、对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护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并确认“腕带”信息。

五、使用“腕带”时,内容应填写齐全,实行“双核对”“腕带”与病历各类信息同时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佩

戴。

六、在急诊、病房、手术部、重症医学科、产房、新生儿室等之间交接患者各关键流程中,建立、落实患者身份识别准确性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并记录。

七、在手术当日患者转运交接中,有识别患者身份的具体措施、交接程序。

八、护士在给患者使用“腕带”标识时,应交待注意事项,不可自行去掉,发现皮肤过敏现象及时处理。

各种操作前身份确认流程

一、“腕带”使用管理制度

二腕带由护士或接诊护士为患者佩戴。填写患者详细信息,向患者及家属讲解“腕带”使用注意事项及重要性。

三腕带一般佩戴于患者上肢,特殊情况佩戴于下肢。四严禁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随意将病人腕带取下。五执行各项治疗护理前要认真核对腕带信息。六如“腕带”不慎丢失,责任护士应重新核对、填写信息并及时佩戴。

七严禁任何人涂改,刮除“腕带”信息。

八腕带标识是病人的专用信息,不得借予他人使用。

二、“腕带”身份识别规定

一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年龄三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二对手术患者、重症监护室患者、新生儿科患者、急诊科患者、需抢救患者、输血和血制品患者、不同语种语言交流障碍、昏迷、意识不清、无自主能力、失语、听力障碍、精神异常、产妇、危重症患者、镇静期间患者、7岁以

下含7岁患儿、特殊患者等在诊疗活动中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识别和确认患者身份的标识。

三护士在为患者使用“腕带”时,实行双核对“腕带”与病历各类信息同时核对,“腕带”记载信息包括:患者科室、房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血型、过敏史、手术部位、手术名称等,由病房责任护士或接诊护士负责填写。

四护士在给患者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时,必须双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腕带”损坏需要更换时,同样需经双人核对。佩戴“腕带”应准确无误,注意佩戴部位皮肤无擦伤,血运良好。

五介入治疗或有创伤治疗活动、标本采样、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医务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并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核对床头卡和“腕带”,确认患者身份。

六在急诊、病房、手术部、重症医学科、产房、新生儿室之间转运交接病人时,除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外,严格按照交接程序进行交接并登记。

七围手术期患者“腕带”使用时间必须依据护理规定,即手术前一日开始使用,手术后病情危重期间使用,病情稳定三日后由病房责任护士评估核对后取下。腕带使用指引:手术患者→蓝色

产妇及新生儿→粉色

危重症、昏迷等特殊患者→红色

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病人身份确认制度

一.为了医疗安全,来院就诊的每位病人必须如实填写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首页上的身份信息。

二.要求在对病人实施任何检查、操作前或运转病人前至少核对两种以上的病人信息,住院病人:姓名和住院号:门诊病人:姓名+磁卡号,确认病人身份。

三.核对病人姓名时,请病人或其家属说出病人的姓名,确保身份正确性。在核对病人信息时,医用腕带信息可替代患者床头卡信息。

四.门诊和急诊的各个流程均需做好病人身份确认

1.预检时需核对病人姓名、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并核实有疑问的信息;

2.挂号室在输入病人信息时,再次核对上述信息,并核实有疑问的信息;

3.医生在为病人开写处方、各种检查单及住院证时,必须核对病人基本信息;

4.药房在发药时都必须核对病人的基本信息,以确认病人身份。

五.入院处在为病人办理入院手续时,必须根据病人的身份证或医保卡核对住院病历首页信息,并对有疑问的病人信息加以核实。

六.每位入院病人到达病区时,护士必须核对病人信息是否与身份证或医保卡符合,然后填写诊断小牌,床头卡及腕带,如有不符,入院处,纠正错误信息。医师接待病人时,需再次核对病人信息是否与身份证或医保卡符合。

七.腕带使用规范

1.病人住院期间佩戴腕带。护士应向病人或家属交待医用腕带的用途,取得他们的配合。

腕带佩戴在左手腕部特殊情况除外,松紧适宜。

2.医用腕带,包括病人的姓名、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诊断、血型和药物过敏史,信息必须清晰、准确。

3.病人若一侧肢体或手部水肿导致腕带压迫组织,当班护士及时剪去腕带,并在其他肢体佩戴。

4.若在住院过程中发生腕带脱落、损坏,由病房护士及时根据病人信息补填,佩戴。

2月修订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新版患者身份识别制度的内容:为了科学准确识别患者信息,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对住院患者实行双重身份识别,即实行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具体如下:

1住院患者床头或床尾均悬挂床头牌,对全院范围内的住院患者、急诊抢救患者、急诊留观患者均使用腕带标识,精神科患者实行图片信息、姓名识别。床头牌及腕带标识作为各项诊疗、手术操作时辨识患者的身份识别手段。

2管床护士在患者入院时更换床头

牌、为患者佩戴腕带。患者身份信息包括患者的病区、床号、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诊断、护理级别、饮食等。

3在标本采集、给药、输液输血、手术等各类诊疗操作前及患者转科交接时,尤其是急诊、病房、手术室、ICU、产房、新生儿室之间的转接,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核对腕带标识,至少同时使用姓名、年龄两项患者身份识别方法且由患者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的姓名,新生儿、意识不清、语言交流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的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确保医疗安全。

4使用护士移动站的病区,均使用电子条码腕带,未开通护士移动站的病区使用塑料腕带。

5对于无法进行患者身份确认的急诊无名患者,亦使用“腕带”标识对患者实行身份识别,如需住院治疗,则对其实行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

6患者佩戴腕带标识应准确无误,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注意手部血运情况。一条腕带只限一位患者住院期间佩戴且一律佩戴在左手,作为病人个人信息的主要标识,确保其处于可以随时辨识的状态,不得随意摘取、涂改、转借、遮盖。出院时由护士为患者剪除腕带并销毁。

7患者转床或转科时床头牌信息随时更换,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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