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天情感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路牌广告设计和制作合同(3篇)

路牌广告设计和制作合同(3篇)

来源:乐天情感

路牌广告设计和制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广告制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具体内容

  以甲方广告设计制作要求(订购单)为准。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期______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须于当月______日与甲方核对本月广告制作清单,甲方必须于每月______日前支付上月广告所发生款项,绝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推诿。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及时提供乙方广告设计制作及发布所需的文件资料,且其内容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责任乙方概不负责且拒绝发布。

  2.甲方须按时验收设计制作的广告产品,如因甲方所提供文件有误,由甲方负责,如因乙方制作出错,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乙方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且派专人跟踪服务管理,东莞市区范围外相关费用(如运费)视情节另计。

  2.每月对帐须提供合同、效果图、装饰及照片,保证相关广告物料制作的真实性及安装后售后服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终止合同,若甲乙双方无故单方终止合同,则违约方须当月广告款项的______%赔偿给守约方。

  如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当月广告款项,每逾期一天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当月广告款项的2%滞纳金支付给甲方,乙方有权追讨有关法律责任,一切诉讼费用由甲方负责。

  如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及拒不支付相关款项。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作期间甲方代表确认的订购单及制作清单、合同属合同附件。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路牌广告设计和制作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特签署本合同。

  一、合同内容:

  1.质量要求:

  2.质量要求:

  3.质量要求:

  二、合同金额:

  共计人民币(大写)(小写)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0%,即人民币¥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2、项目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元整)

  四、责任与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相关设计和制作工作。

  2.乙方需在规定时间(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并送交甲方签字认可。

  3.甲方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并承担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

  五、产权约定:

  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才享有著作权,否则,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因设计和制作工作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在经过大量调研工作的同时更需设计师的精心创作,乙方在开始着手设计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因此,甲方如提前终止合同,预付款乙方不予退还。

  七、其他事项:

  八、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果则提请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路牌广告设计和制作合同

  合同号: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 乙 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制作报价书”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 5800.00大写: 伍仟捌佰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20%即人民币 ¥元

  四、验收方法

  乙方交货时,甲乙双方共同验收,成品外观、色彩、内容应与样品及合同规格一致。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应积极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附件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 乙 方: (盖公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