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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租赁合同(6篇)

来源:乐天情感

起重机租赁合同

  承租方: (简称甲方)

  出租方: (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效益,确保双方实现的各自的经济效益、安全等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以下合同事项:

  第二条:

  1、施工地点:

  2、工程名称:

  3、施工单位:

  第三条:

  1、塔机租用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满,甲方继续使用塔机,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机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第四条:租赁费结算方式:塔机租赁执行月包干:每月租赁费 万元台,结账日期为用塔机之日,年前付60%;年后按每月进度款比例支付。

  第五条:塔机进出场费为 80塔2.6万,65塔2.2万 。出市区外进出场费应在合同时预付 万元,进场后进场费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如不按时支付租赁费,乙方有权停塔,造成任何损失、费用合部出甲方承担。

  第七条:塔机报停后,一次性结清全部租赁费,否则乙方拒绝退场,租费照付,按天计算租赁费每天 元。

  第:租用期间如遇天气变化,四级风以上、下雨天和停工等,塔机不能使用的情况,租赁费照付。

  第九条:甲方义务:

  1、 按图纸施工选择位置、安装方向,具备拆装运输现场,并负责处理好地上、地下障碍物及高压线、地下通迅设施等,保证机械安全顺利进出场,否则延误时间每天按 元执行付给乙方损失费。

  2、 负责提供机械用电及路基、地基资料、试块报告,和建委备案检验等手续,保证塔机承重要求,不管任何原因造成的停塔租赁费照付。

  3、 免费负责安排好司食宿,塔机保管工作,如塔机配件丢失,甲方负责赔偿。负责配备熟练有证信号工,如信号不明造成的损失费用,及责任全由甲方承担,负责提供吊钩以下的用具。

  5、 如基础发生变化,和非单位人员登机开塔、信号工无证指挥造成任何责任事故的全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在施工作业发生抢钩和打骂塔司的甲方赔偿乙方20xx元人民币以上,并且乙方有权停塔,在停塔整顿期间租赁费照付。

  6、 全面管理,安全检查、安全学习教育、操作交底并有权考核塔司、辞退塔司。

  7、 配备单独的配电箱,保证用电正常。

  第十条:乙方义务:

  1、 保证塔机在合理范围内正常使用,积极配合甲方施工,早日安全任务。

  2、 塔机每月例保不少于48小时,超出部份扣除当天租赁费。接到甲方塔机出现故障通知,维修人员应在最快时间内进行处理。

  3、 加班提前通知机组人员,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必须持证上岗。

  4、 若机组人员故意难甲方,甲方可以提出调换机组人员。

  5、 塔司不准从工地上借款或借与本单位无关的用具,如出现责任与乙方无关。

  6、 因塔机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由乙方负责。

  7、 因塔司无证上岗、非法操作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双方责任:

  1、 安全运转,必须遵守有关部门规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塔机“十不准”执行,因违章指挥或无证人员指挥造成事故的,甲方负全部责任。

  2、 在发生任何责任事故时,乙方不承担村料费、延误工期费和人工费(但在处理事故时可以扣除当天台班租赁费)

  3、 吊具应符合国家技术要求,因吊具出现问题,甲方负全部责任。

  4、 塔机在租赁期间所有的产权属于乙方,甲方不得转让或押及迁移地方,否则按经济合同诈骗执行。

  5、 在履行合同中,有一方需要变更,应双方协商解决,不得单方撤消,有争议无法调解的,可由解决。

  6、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兹有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车,为明确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吊车类型及数量:_________________;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使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租赁金和付款方式

  1、每月租金,超出部份每天按元计算,不足一月按月结算。

  2、每月日前结算租金,退场前应结清全款。

  三、安全责任

  1.施工时应严格按时安全技术操作堆积执行。甲乙双方均有权阴止对方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

  2.由于对施工场地地面和地下设施情况申报不清面造成的事故,其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出租期间内对出租吊车具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不得转让、转租、变卖或抵押乙方的设备,不得擅自转移作业地点,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车,如果因此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由承担全部责任。

  2.按时支付出租费用。逾期支付赔偿金(赔偿金=合同额_____0.5%/天),承担违约责任。

  3.吊车在工地上停置时,由甲方负责保管,如果由于保管不严而造成的损坏,其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吊车操作人员必须报从工地领导的指挥,并遵守的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提供的设备保证运行正常。如果设备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或更换其他设备。

  3.如果未按时支付出租费用,乙方随时有权终止吊车出租。

  六、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

  承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出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施工机械名称及数量:甲方向乙方租赁 50T 汽车起重机 壹台(为 五 节臂)。

  二、租赁时间:从20_年 9 月 4 日至根据施工情况工程结束为止(大约3-4个月)。

  三、施工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磁窑镇华阳热电厂内

  四、财务结算:

  1、台班收费标准:按包月计费每月 31000元。

  2、付款时间:满三十天结算一次,付款60%;其余款项40%租赁合同结束后十五天内付清;租赁期间付款延期不得超过十五天,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作业。

  3、工作时间: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过十个半小时。晚上加班时间累计十个半小时按一天标准计算。

  六、双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能违章作业,严禁负荷起吊。(吊车本身机械问题或驾驶员操作不当引发事故由乙方负责,如甲方指挥不当引发事故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在吊装中,必须指派起重工指挥,并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机组人员负责机械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运行状态,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乙方机组人员在不违反安全规程的前提下,服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调度与指挥。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违者承担月租金的50%的经济损失。

  2、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赁设备进行转租或抵押,否则责任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其他约定:

  1、食宿由甲方负责;机械燃油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工资由乙方负责,乙方机组人员受甲方项目部管理;乙方机组人员若不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 甲方有权让乙方撤换乙方机组人员。

  十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租赁费用结清后自动失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根据工程需要本合同顺延期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毁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

  出租单位: 淮安市荣华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 江苏宏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进场时间:月 起用时间:年日 合同期限:月

  第三条 租金计费方法及交纳期限

  1、塔机租赁合同签定后,在机械进场钱乙方需缴纳甲方押金(中途不抵冲租金)。

  2、塔机在进场安装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塔机进出场费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乙方需另付税金)。

  3、塔机基础预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

  4、塔机租金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租金超出两月按实计天数计算,(本租金为税前价格,如需甲方开具,乙方需另付税金)。

  5、塔机租金从塔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计算,1个月后,乙方支付甲方第1个月租金,以后每月结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条件、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节假日、放假、乙方生产安排不当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质量检查、劳动保护等部门停工等因故停机),乙方必须在合同日期5日内结账付清,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塔机作业,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过10日,应向甲方按所欠租金总额每日3‰支付利息,塔机退场前需一次性结清所有费用。

  6、塔机报停时,乙方需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具体停机时间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确定,如因乙方未能结清塔机费用或现场不具备拆除条件造成甲方塔机不能退场,乙方需继续支付租金。

  第四条 塔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合格完好的机械设备和所需的各种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检验标准,提供基础图;

  2、 对塔机进行安全检查,遇有乙方不能解决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应做到在最短时间内到现场排除。

  3、 甲方在乙方整个使用周期中提供新主钢丝绳一根,再次更换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责任

  1、负责制作塔机基础,塔机进出场前应具备拆装运输条件,如“三通一平”接通电源,配备塔机专用配电箱,提供能满足25吨吊车施工作业的安装场地,如场地不能满足25吨吊车,由此造成的吊车费差价由乙方负责。

  2、负责施工现场勘测,保证基础土质符合本机承重要求,并承担因基础问题回填土及地下障碍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包括机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经济损失的赔偿。

  3、遇有各级主管部门检查塔机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几点设备使用必须服从的安全原则,杜绝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对违反规定造成的塔机损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4、配备合格的机组人员,提供机组人员食宿,负责下班后和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如塔机及附件发生被盗和破坏,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施工人员未经同意,严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负责支付因违章使用造成设备损坏而检修的一切费用。

  5、配备合格的有证信号工,了解本塔机的起重性能和起重特点,严格遵守本塔机的有关使用规定,塔机使用过程中,钩头以下所有专用吊头由项目部安排专人经常检查,如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安全责任:开机工由工地负责安排与租赁单位无关,机械安装经有关单位检测合格后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门办理使用证后方可使用,使用期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1、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通过 原告方 人民解决。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一式 贰 份,双方各执 壹 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严格履行。

  第七条 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盖章): 承租单位(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起重机租赁合同

  甲 方: 北京常青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为贯彻“友好协商、互惠互利、责权明确”的方针,明确双方在本工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新加坡·南京生态科技岛市政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一标段

  第二条 施工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心洲

  第三条 工作内容:

  第四条 租赁费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该汽车吊月租赁费为 每月元/台。此价格不含税)。

  2、租赁时间:租赁时间按月计算,超过一个月,但其超过时间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 元/台结算;超过18天而不足一个月的当月按一个月计算。

  3、付款方式:次月5号前结清上月产生的费用。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责任:

  1、租赁时间内负责该车的用油及车辆工作人员的吃住。

  2、负责协调乙方进场作业过程中,业主要求办理的出入证。

  3、负责对现场吊装构件及过程的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派人协助乙方吊装前的垫实、支腿工作。

  5、租赁期内汽车吊的作业人的工作归甲方安排,乙方人员必须无条件遵守建设方、总包方、监理方及项目部的相关规定;乙方人员在安全使用前提下应当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甲方对乙方不称职的作业人员有权处罚和辞退,乙方应当支持甲方工作。

  6、甲方相关人员有权在巡查中,对乙方的安全隐患、施工错误及时提醒,避免安全及质量事故;对不重视甲方提出的安全隐患做出整改导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对重大安全隐患乙方不予重视的,甲方有权停机使用,其停机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租赁期内,甲方有义务做好乙方进场人员的进场登记工作;有权利检查乙方与派驻甲方的作业人员之间的手续,并做好相关的存档工作。对于用工手续不齐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内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用工手续齐备的人员进驻甲方现场作业。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在进场前应当向甲方提供设备的各种有效证件、起重机其中性能表及相关资料。

  2、乙方应当在进场前给作业人员办理好特种作业证、保险、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关手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乙方设备进场前应该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使用状况良好,保证现场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应当坚持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各安全装置应当齐全、准确、灵敏、可靠;每个月乙方应当集中对本设备进行两次以上联合大检查,所有的检查和保养工作,乙方应当做好相关的文字记录。

  4、乙方在进场时应当结合本工程对作业人员进行书面的3级安全教育交底,并将小组人员的分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给甲方。

  5、乙方负责派驻现场人员的安全防护劳保措施,并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按住奥项目部的要求佩戴好。对不服从甲方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乙方须支持和配合。

  6、对现场吊装安全又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协商,确保吊装工作安全。

  7、汽车吊的支腿、司索、指挥等与吊装作业有重大关系的部位作业,以乙方人员为主;对信号不明、重量不明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作业。

  8、吊装用的各种相关绳索、卡环、布带等由乙方负责。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车吊的操作司机、指挥及司索工归乙方派遣,乙方负责其派遣人员的工资。

  第七条 安全生产:

  1、乙方汽车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时,应当对汽车吊的各支腿认真支垫,对有疑问的地方乙方应当向甲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咨询;各支腿应当逐个进行压顶。

  2、在构件吊装时,乙方作业人员应当坚持仔细观察起吊周边环境是否合适、起吊离地时必须慢速、起吊过程必须匀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装注意事项,确保吊装安全。

  3、起重指挥工作归乙方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挥人员必须对工程中的各起吊绳索、吊具、吊钩、吊装方法及保护锁具等做认真检查,在确认无误后方可给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起重吊装“十不吊”原则,不准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甲乙双方有权制止;对于双方沟通中指令不明确时,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现场负责人及时沟通,在指令明确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业人员方可指挥起重设备作业。

  5、在租赁期内,乙方应答配备适合本工作的作业人数,避免作业人员疲劳作业。

  6、在作业前,汽车吊操作人员及指挥人员应当了解作业路线,对影响吊装安全的路线和障碍物,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协调配合;对有人通过作业路线的位置,甲方应当协助做好场地维护工作;对有障碍物影响的地方,甲方应当协调清除,保证吊装安全。

  第 安全责任:

  1、汽车吊操作、司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因乙方使用无特种作业证人员上岗,导致事故发生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2、汽车吊操作及指挥人员在现场作业时,因精力不集中、检查不仔细导致发出的指挥信号错误和操作速度不当等,给甲方人员及其他单位人员造成伤害的,乙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3、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内的吊装作业,因乙方提供的绳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伤害事故的,乙方负主要责任;甲方操作人员借用乙方绳索、吊具在汽车吊作业范围外作业,出现伤害事故的,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4、在超过汽车吊起重性能70%以上的吊装作业,乙方应当特别注意起吊方法和顺序,并应特别注意对起重有决定因素位置的吊装检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钢丝绳、路线、制动机构等),因乙方检查工作和准备工作不当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担主要责任;在起吊前,乙方发现有关构件资料及支腿情况需要改善和明确的,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和处理,因甲方无视乙方正确的建议(如口头不予理睬,应当有书面报告)导致的事故,甲方承担主要责任。

  5、如发生人身、机械及构件伤害事故,由双方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处理,事故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甲乙双方现场作业代表及职责:

  1、现场作业代表:甲方; 乙方。

  2、现场作业代表的职责:主要危险源的相互提醒;协商吊装过程的总体计划;双方配合过程的联系。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若起重机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间按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执行。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费用付清后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补充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并有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现场业建设方、监理方、总包方的安全管理细则同样对乙方有效。

  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起重机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自有起重机械设备租赁等有关事宜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将其自有的下列机械设备租赁给甲方使用:  

  第二条以上设备仅限于工程使用,设备的交付与归还地点为甲方施工现场。  

  第三条没有乙方书面允许,甲方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转租和转借乙方设备,乙方设备上的标识与文字,是乙方设备的重要识别标志,甲方不得对设备上原有的标识或文字擅自损坏,更改,覆盖,粘贴等,否则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需赔偿乙方因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租赁期限:  从20________年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日止,租赁期定为个月,不足个月租金按个月计算。如需延期甲乙双方需协商,本合同延续。  

  第五条租金及运输费用:  

  1.租金:月租金为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46000元)由甲方负责。  

  2.运输费:机械设备进出厂运输费陆仟元整(6000元)由甲方负责,乙方设备到达甲方工地后,甲方于当日付清乙方设备进出场费。在乙方收到甲方现金或银行底单传真件后开始组装,组装完毕后开始起租。如2天内不能支付甲方则每日按4%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费用结算:  

  1.费用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应于乙方设备进场满月后支付月租赁费,不支付租金不予吊装。如甲方逾期____日未支付租赁费,则乙方有权停止使用,并终止合同。并向甲方收取5%违约金。  

  2.租金的计算为乙方设备到达甲方现场组装完毕之日起,至甲方使用完设备之日止。起租期以上,结算周期不足一个月的,则按天计算。按天计算标准为:按日历天数连续计算至甲方提出终止使用之日止。  

  3.每月故障累计停机维修保养2天内不减租金。  

  4.月租设备每月累计工作时间为300个小时,超时加班租金以小时累计结算,其计算标准为:月租金30天10小时。  

  第七条甲方责任:  

  1.有权对乙方设备和操作人员查验证件,有权对进入现场的乙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2.施工现场的场地条件,吊装条件吊具,吊绳等,如需要夜间施工,必须做好照明工作。  

  3.吊装前,必须指派具有起重指挥资历证书的起重工指挥,在施工前做好安全工作,向设备操作人员详细交代施工和需要吊装构件的重量,几何尺寸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统一指挥信号,确保施工吊装安全。  

  4.监督设备操作人员,按乙方要求做好每日对设备的检查保养工作,并负责操作人员现场食宿。  

  5.甲方协助乙方租赁起重设备现场组装辅助吊机,乙方负责起重设备现场组装、分拆工作。  

  6.负责机械设备所用的柴油。  

  7.对乙方设备进行妥善的使用,保管。  

  8.对乙方设备使用情况及操作司机的工作态度满意给预以客现评价和签证。  

  9.按时支付乙方设备租金。  

  第乙方责任:  

  1.乙方提供给甲方起重设备性能可靠,运转正常,获得具有技术监督检测机构颁发的安全使用证,操作人员具有上岗资格证书。  

  2.乙方配备该机操作人员2名,并承担其工资。  

  3.操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人员协调,调度和指挥,接受甲方人员的安全教育,服从甲方人员管理,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定。  

  4.操作人员应遵守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甲方人员如违章指挥或所吊物件及环境影响起重机械安全运行时,乙方人员可拒绝执行。  

  5.操作人员必须每日做好设备检查,保养工作,如发生故障,应积极组织人员抢修,尽快使机械设备恢复工作,如需要对机械设备进行修理或保养,则要提前与甲方协商,尽可能减少影响甲方工作。  

  6.负责机械设备安装分解和调试工作,工作人员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规定。  

  7.负责机械设备除柴油外其它一切辅助油料。  

  8.甲方不按时支付款项,则乙方有权收取违约金,并有权采取停机或提前终止合同措施。  

  第九条附则及约定;  

  1.为了保证安全,原则上不允许深夜作业。  

  2.作业中如发生人身、机械设备事故,根据吊钩以上部分由乙方负责,吊钩以下部分由甲方负责的原则予以承担。  

  3.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4.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格履行合同条款,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任何一方可向对方所在地人民起诉。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6.本合同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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