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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买卖合同格式(5篇)

来源:乐天情感

车位买卖合同格式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乙方目前居住在国际公寓小区楼号为该小区常住业主。甲方在国际公寓小区拥有地下二层000号车位年使用权(20 年购买,20 年到期)。现乙方有意购买甲方拥有使用权的该车位,甲方同意之。因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自愿购买地下车位使用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自愿按现状向甲方购买位于光彩国际公寓地下二层000号车位使用权。

  第二条 该车位仅限于停放乙方驾驶的小型汽车,车位的使用期限为自该车位交付使用之日起至20__年5月24日。

  第三条 该车位的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万元整(小写:¥)。

  第四条 乙方应于双方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一次性将本协议第三条所列款项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甲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将该车位交付乙方。除遭遇不可抗力及因法律、法规、的调整而导致的延误外,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由乙方使用,每延期1日,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车位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应在约定的车位交接当日共同到国际公寓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处办理该车位的交接及备案手续,如乙方逾期不办理前述手续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乙方在办理该车位交接手续时,应按照国际公寓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规

  定与物业管理公司就车位管理事宜签订管理公约,并按该公约的约定交纳有关管理费用和其他费用。

  第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年_月_年 _月_日_日

车位买卖合同格式

  卖方(简称甲方):

  买房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车位状况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所有的位于,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 。

  第二条 抵押权情况

  甲方保证该车位未设定抵押权,无任何权属纠纷,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条 价格条款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xx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须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整。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总价款,逾期以按每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甲方该车位的产权证预计也要 年 月后才能办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如下:

  1、自该合同签订起甲方的车位合同交给乙方,乙方有责任保管好该车位合同,到甲方办理车位产权证时交还给甲方,以便顺利办理该车位产权证。

  2、甲方取得车位产权证后应当通知乙方,便于办理过户手续。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把车位产权证变更至乙方名下。

  第五条 税、费分担办理车位过户等手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 车位交付

  甲方于xx年xx月xx日将该车位腾空交付乙方使用,并将车位卡交给乙方。甲方交付车位时,乙方请确认。

  第七条 甲方将车位交付给乙方后,乙方自行使用该车位,必须遵守法律,如有违反法律、规章造成任何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 该车位的物业管理企业为:。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自本合同签订后该车位物业费由乙方自己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元的违约金。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公证

  基于公正、公平的原则,乙方为安全起见,乙方提出进行公证,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支付。

  本合同一式贰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格式

  出租人: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租人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花园名称:_________,承租人租赁该花园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租赁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基本情况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_________幢地下_________层,该车位编号为_________(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三条 租金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该车位租金总额为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第四条 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

  第五条 逾期付款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后,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租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 交付条件

  (一)出租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回执;

  2、该车位位置已划线;

  第七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承租人有权退车位。承租人退车位的,出租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日起5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2%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 交接手续

  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

  第九条 使用承诺

  承租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 物业管理

  出租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_________。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

车位买卖合同格式

  编号: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楼盘名称:

  身份证号:

  电话:

  联系电话:

  出卖人和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车位

  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买受人购买的为为福森金蓝湾 期 区 号, 号车位,面积约为 ㎡,用途为车位;

  二、车位按照个计算,该车位售价为人民币 元/个,(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三、该车位均未设定抵押。

  四、买受人在签定本合同后5日内采取 付款方式向出卖人支付车位的全部价款。

  五、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15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15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扣除违约金后,出卖人无息退还买受人的已付款。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地址:联系地址:

  六、出卖人应当乙方支付清全部车位价款五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交付该车位。

  七、买受人同意委托出卖人代交下列第1、2、3、项税费,并在接收该车位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出卖人。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相关其他税收和费用。

  八、买受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否则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车位,乙方所交的车位款不予退还,给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所有直接、间接损失。

  买受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九、该车位甲方不办理权属证。

  十、乙方所交车位款不包括物业费等在使用时应当交纳的费用,使用该车位应当交纳物业费等费用时,乙方必须交纳,与甲方无关。

  十一、买受人购买的本合同所述车位不得更换。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车位所在地人民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贰份,买受人壹份。

  出卖人(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受人(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车位买卖合同格式

  出卖人(甲方):延安圣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将“紫玉东方”项目的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车位坐落地点及编号

  该车位位于紫玉东方地下停车场 号。

  第二条:车位使用权出让金额及付款期限

  该车位使用权出让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 拾 仟元整,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合同价款(人民币)(小写): 元整、(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第三条:车位交付时间

  甲方应在乙方付清全部车位款后,于 年 月 日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按合同约定收取车位款项。

  2. 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该地下车位。

  3. 甲方明确该地下车位无权属争议。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车位所有权后,在车位所依附的土地使用年限范围内,乙方享有该车位占有、使用、收益、转让的权利。

  2. 乙方在使用该地下车位时,不得妨碍或损害该地下车位的各种设施设备。

  3. 乙方应按停车场限高及甲方划定的停车线内停放车辆,由乙方的过错导致车辆受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 乙方所选定车位位于单元出入口位置的,乙方需按照规定停放车辆,并保证车辆停放安全,甲方不承担车辆停放管理责任。

  5. 乙方应按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其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并享受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6.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害、阻挠、干扰甲方及物业公司对车位公共设施和共有部分(如:进出停车场通道、通风管道、动力设备、照明、消防设施等)进行维修、保养和维护的工作。

  7. 乙方在转让其所购的紫玉东方号房屋,失去紫玉东方业主身份时,需将其所购车位一并转让给购房人或其他紫玉东方的业主,不得转让给非紫玉东方的业主。转让价款由双方自行协商,甲方不予干涉,但需将转让合同报甲方备案。

  8. 乙方如出租其车位,必须出租给紫玉东方的业主,并需将租赁合同报甲方备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一经签署,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与义务的行为均构成违约。

  2.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车位款,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有

  权在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后5日内另行出售该车位使用权,乙方按逾期应付款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甲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全额支付合同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将该车位交付乙方使用,(除不可抗力因素以外),乙方

  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百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 如乙方在转让紫玉东方所购房屋时,未将本合同约定的车位转让给紫玉东方的业主,

  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重新出售该车位。

  第七条:其他

  1. 车位平面图详见附件一: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与纠纷时,应首先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解决;未能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延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 本合同所列地址,均为可送达地址;如乙方地址变动,应在3日内及时告知甲方,否则引起的退函视为送达。

  5.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经办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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