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人民经过审理,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确认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全部或部分违法,将全部或部分的具体行政行为撤消并可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这种行为被称为“撤消判决”。撤消判决包括全部撤消、部分撤消和撤消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判决撤消适用于以下五种情形:①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②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人民经过审理,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确认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全部或部分违法,将全部或部分的具体行政行为撤消并可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这种行为被称为“撤消判决”。撤消判决包括全部撤消、部分撤消和撤消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判决撤消适用于以下五种情形:①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
②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③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的程序;
④行政主体超越职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⑤行政主体滥用行政职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拓展延伸
撤消判决是指在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结果生效一定期限后,因发生法定事由或者在程序上存在明显不当而由主动对原判决进行否定性裁决的一种法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人民可以根据审判监督程序或者督促程序,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作出撤销原判决、裁定的民事诉讼判决。
从类型上来看,撤消判决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 驳回上诉或抗诉的判决:当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提出上诉或抗诉时,人民可以作出驳回上诉或抗诉的判决,撤销原判决。
2. 适用简易程序的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人民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快速审理。如果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对结果不服,可以在起诉期限内向作出原判决的人民申请再审,人民经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作出再审的判决,撤销原判决。
3. 调解和好的判决: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人民作出调解和好的判决,撤销原判决。
4. 宣告判决和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人民可以作出宣告判决和裁定的民事诉讼判决。如果当事人不服人民作出的宣告判决和裁定的民事诉讼判决,可以在上诉期限内向作出原判决的人民申请再审,人民经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当作出再审的判决,撤销原判决。
总之,撤消判决是指人民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因发生法定事由或者在程序上存在明显不当而主动作出否定性裁决的一种法律程序。根据法律规定,撤消判决包括驳回上诉或抗诉的判决、适用简易程序的判决、调解和好的判决以及宣告判决和裁定等类型。
结语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人民经过审理,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确认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全部或部分违法,将全部或部分的具体行政行为撤消并可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判决,这种行为被称为“撤消判决”。撤消判决包括全部撤消、部分撤消和撤消并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判决撤消适用于以下五种情形:①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②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③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的程序;④行政主体超越职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⑤行政主体滥用行政职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六条 人民审判下列第一审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
(一)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社会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件;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提起的公益诉讼案件;
(三)涉及征地拆迁、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四)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审判组织 第一百八十三条 基层人民、中级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最高人民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十五条 人民审判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
(一)涉及群体利益、公共利益的;
(二)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
(三)案情复杂或者有其他情形,需要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
人民审判前款规定的案件,法律规定由法官独任审理或者由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