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制度是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人性化执法措施,不意味着免于坐牢,但缓刑的可能性较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后,可批准或不批准逮捕,并要求补充侦查。机关需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审查批准,但对于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30日。人民应在接到逮捕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不批准逮捕时需立即释放,符合条件的可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制度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身强制性最弱的一项强制措施,也是体现人性化执法的有力手段,即使取保了,也不能说明就不会坐牢,但是缓刑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规定
第九十条人民对于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机关。
第九十一条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拓展延伸
未成年抢劫犯:是否应当采取更加有效的社会再教育措施?
针对未成年抢劫犯问题,是否应当采取更加有效的社会再教育措施,存在一定的争议。一方面,一些人认为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背后往往有复杂的原因,如家庭环境、教育缺失等,因此应该通过社会再教育来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重新融入社会。这种措施可以包括心理辅导、教育培训等,以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
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对于严重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仅仅依靠社会再教育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他们主张应当加强对未成年犯罪的惩罚力度,采取更严厉的刑事制裁手段,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这种观点认为,过于宽容的社会再教育措施可能会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再次发生。
综上所述,针对未成年抢劫犯问题,是否应当采取更加有效的社会再教育措施,需要权衡各方利益和观点。在制定相关时,应该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心理和教育需求,同时也要确保社会的安全和公共利益得到保障。
结语
取保候审制度作为刑事诉讼法中最弱的强制措施,体现了人性化执法的理念。尽管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免于坐牢,但缓刑的可能性较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应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时,机关应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对于需要继续侦查且符合条件的,可依法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这一制度在保障的同时,也确保了司法公正和社会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二十七条 盗窃、抢夺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盗窃、抢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支、弹药、爆炸物的,或者抢劫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