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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刑事拘留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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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被刑拘了可以请辩护律师保护其合法权益。

1、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2、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刑事拘留的规定有:

1、拘留权属于机关,不属于个人;

2、刑事拘留的对象必须的罪该逮捕的人;

3、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使用;

4、拘留是一种临时的措施;

5、被拘留人必须在看守所关押;

6、不允许秘密抓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证上要有的公章和负责人的签字。个人无权决定拘留任何公民。其他机关也无权拘留任何公民。刑事拘留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强制措施,一般说、用不到,因此和也没有拘留权。特殊情况下,、认为必要采取拘留时,应当提请机关行使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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