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奖励有实物和无实物之分,无实物就是口头,有实物之一是证书等,二是真正的东西,如奖金,奖品。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的范围包括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级各类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