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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取保候审的对象取保候审

来源:乐天情感


本文介绍了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但有些情况下则不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如针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危害的犯罪、暴力犯罪等严重犯罪嫌疑人在内。这些情况下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而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对于以下情况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不得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1.针对那些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行为严重、性质恶劣的犯罪嫌疑人。

2、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审。

3、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六十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拓展延伸

哪些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但并非所有犯罪嫌疑人都可以取保候审。根据该条规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以及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取保候审。因此,在取保候审时,需要严格审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确保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和第六十的规定,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来保护社会治安和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机关、人民、人民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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