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故意拖欠工资,劳动者应该通过与其协商、申请调解、申请仲裁、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等方式来讨回。如果经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责令支付后老板仍逾期不付的,则责令其加付赔偿金。
向劳动监察投诉需要以下材料:
1、投诉人 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4、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 社会保险 费的记录
5、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6、考勤记录
7、其他证明 劳动关系 的材料
老板故意拖欠工资一般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处理:
1、当事人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当事人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向申请支付令或者直接去提起劳动诉讼,追讨自己的工资报酬。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